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已于近期對《食品流通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下簡稱新辦法)進行了修訂,并投入使用。下一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將結合新的食品流通許可實施辦法進行有重點的監管,推動本市的食品流通行業良性提升。
新辦法增加核定類別
據了解,新辦法經營項目將原來的兩類改為三種類別核定,在除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外增加乳制品.另外,還要求經營乳制品者應聲明是否含嬰幼兒配方乳粉。
新辦法還特別規定,嬰幼兒配方奶粉、預包裝食品復熱、散裝熟食、散裝酒精飲料須特別申報經許可后方可經營。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歷年監管情況顯示,預包裝食品復熱、散裝熟食兩個項目屬于抽檢合格率低的項目,散裝酒更是食品安全事故頻發項目。
現做現賣還需申辦餐飲服務許可
新辦法明確許可項目的內涵和外沿,讓申辦者在申請時能有的放矢。如預包裝食品復熱是指將采購的預包裝食品現場開包后加熱銷售的經營形式;散裝熟食是指無預包裝銷售的已加工好可直接食用的食品,不含水果蔬菜等食用農產品,有主食、熟肉制品、涼拌菜等種類;散裝酒精飲料是指散裝銷售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 散裝酒精飲料必須為獲得生產許可的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經營者不得自行加工或兌制、配制酒類出售;現制現售是指在綜合性的商場或超市內現場加工制作食品并現場銷售的經營行為,不屬于食品流通許可范圍,經營者應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同時另外申辦餐飲服務許可。
散裝熟食現場要立公示牌
新辦法中明確了各種經營項目應具備的條件,如,經營預包裝食品復熱的,必須有現場拆包復熱的專用操作區域,并設置使消費者無法接觸復熱食品的高于1.5米的物理隔離設施。
許可條件中增加了信息公示要求。經營預包裝食品復熱、散裝熟食、散裝酒精飲料等項目的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建立公示牌,如實公示所經銷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等信息,以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方便社會監督。
高風險項目要證明食品來源
新辦法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食品安全考核取得合格證,食品生產、流通、餐飲三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全部納入了培訓考核范圍,從業人員必須體檢合格。
新辦法要求高風險項目提供來源證明。申辦嬰幼兒配方乳粉批發、預包裝食品復熱、散裝熟食、散裝酒精飲料等高風險項目的,需遞交擬經營食品的來源證明,證明其擬經營的食品為有合法資質的生產者、供貨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