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比利時批準一項措施,禁止在食品接觸材料和年幼兒童用物品中使用雙酚A(BPA)。新法律將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該議案最初于2012年2月由比利時參議院批準通過。2012年9月24日,比利時官方公報公布一份新法案,禁止在3歲以下兒童用食品接觸容器中使用BPA。新法案于2012年9月4日由國會通過,并修訂了1977年1月24日關于保護食品和其他產(chǎn)品衛(wèi)生的法案。
比利時是歐盟第四個以某種形式禁止在特定年幼兒童產(chǎn)品中使用BPA的成員國。其他三個國家為奧地利、丹麥和法國。新法律的重點以及與歐盟、奧地利、丹麥和法國的限制比較如下表格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