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下稱《指南》)于2012年4月1日起開始施行。該《指南》依據《化妝品衛生規范》、《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而成,旨在規范兒童化妝品申報與技術的審評工作。《指南》的出臺,再次使兒童化妝品的安全問題成為焦點。
兒童化妝品安全監管逐漸規范化
據了解,該《指南》所涉及的化妝品使用人群為年齡在12歲及以下的兒童。凡是在產品標簽(含產品說明書)的文字或包裝圖案中注明“兒童用產品”字樣的,均須按照兒童化妝品要求進行申報。
該《指南》對兒童化妝品的配方作出明確要求。《指南》規定,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同時關注其可能存在的潛在致敏性;在兒童化妝品的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同時,選用的原料及技術應具有一定的安全使用歷史,不鼓勵使用如基因技術、納米材料等新技術新材料。此外,兒童化妝品菌落總數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CFU/g(CFU為菌落數單位);產品中文名稱、標簽及說明書中應標注“適用于兒童”等說明性用語;對于兒童使用的產品,應在外包裝上標注“適用于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說明書中所闡述的內容應該科學、合理,不能用絕對化語言描述。
廣州中山母子樂園品牌總經理資軍告訴記者,在《指南》出臺之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日化用品檢測標準。由于相關條規的缺乏,國內嬰幼兒化妝品的技術、配方都主要沿用成人化妝品的技術、配方等。《指南》的發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兒童化妝品生產制造的規范化。
同時,記者也發現,在該《指南》中,只有“應少用或者不用香精、著色劑、防腐劑等原料”的表述,而對這些添加物質的具體含量卻并未給出明確的具體的量化要求。對此,北京中醫藥大學陸綺教授表示,化妝品中的添加劑,特別是限用物質是否對人體有害,關鍵要看其含量是多少。
在化工產品中,同樣的成分標準對于成人來說是安全的,但對于兒童來說卻不一定安全了,因為兒童身體各項機能的防御能力都比成人低,所以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和影響,有些成分甚至對兒童有毒害作用。
企業應轉被動為主動 透明化化解危機
在《指南》未出臺之前,國內因缺乏兒童化妝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規范制度,安全問題頻頻發生。然而,隨著監管制度的不斷規范,兒童品牌的質量關將更加嚴格,同時企業的危機公關也會越來越重要。
上海靈思傳播機構客戶部經理張黎表示,之前兒童用品行業內也發生過質量安全危機,似乎都是槍打“出頭鳥”——強生。“涉毒門”曾一度讓強生陷入漩渦,但其間強生透明化的處理方式使其變被動為主動,順利化解了危機。她介紹,“涉毒門”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 強生(中國)有限公司迅速對這一報告做出反應,發表聲明稱:CSC發現的微量化合物成分是來源于為保證嬰兒產品的溫和質地并避免細菌繁殖而采用的產品生產過程的副產物。英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和全球其他政府相關機構均認可在這一水平微量成分的安全性。隨后,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強生產品檢測結果顯示,強生(中國)有限公司僅有一種產品即強生嬰兒香桃沐浴露的一個批次檢出二惡烷。
至于含量是否會影響健康則需要進一步分析。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則聲稱,未發現強生33個化妝品配方中添加甲醛和二惡烷。 緊接著,強生更是通過網絡媒體廣告震撼、醒目地將“國家政府機構檢驗合格”字樣作為廣告主體進行信息傳播。一系列動作主動出擊,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品牌的公信力。
由此可見,當危機出現時,透明化的處理方式固然可使自己不被動,但安全問題始終是國內兒童化妝品行業的“大暗礁”,企業應選擇一種主動的姿態去看待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