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的聆訊報告指出,嬰兒、幼兒和其他有特殊膳食需要的人士健康較弱,以嬰幼兒為例,世界衛生組織在30年前已發表母乳代用品守則,許多地區跟隨制訂相關宣傳和銷售指引,供業界遵守。在特殊膳食方面,帳委會報告揭露,審計署早前的調查發現,有3種供糖尿病患者食用的食品,有多種營養素的標示值與實際含量有明顯差異。
帳委會批評,港府至今仍未有履行2005年的承諾,立法規管嬰兒和特殊膳食的營養標簽,食物安全中心在進行食物監察時,亦無抽查嬰兒和特殊膳食食品,認為食物及衛生局的規管較其他地區落后。帳委會主席黃宜弘批評,食安中心并無對以誤導或夸張聲稱推銷嬰兒食品的行為,采取適當行動。
此外,審計署在市場調查發現,部分預先包裝食物上的營養卷標字體太小,或出現卷標的文字與背景對比不鮮明的情況,建議食環署應盡快將食物標簽的可讀性納入法例規管,保障消費者利益。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岳表示,食安中心與衛生署、專家和專責小組成員將于今年初草擬《香港母乳用品銷售守則》,監管母乳代用品和相關產品的制造商和分銷商,防止他們用不正當的手法宣傳和銷售母乳代用品,料守則將于今年內實施。該中心亦將分兩階段,分別抽查市面上28個品牌的嬰兒配方奶粉,合共抽取48個樣本。
食物安全專員響應指,食安中心已就3種供糖尿病患者食用的食品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中1項產品的營養卷標不合格,中心已去信有關經營商要求解釋,至今未有回復,中心正在跟進;其余2項產品則合格。
此外,消委會在超級市場和面包店抽查數10款預先包裝的食物,就營養標簽的可讀性作研究,發現大部分營養卷標均出現字體過小、字與字之間間距不足和印刷質素不理想等問題,有產品的營養卷標英文字體更小至約0.5毫米。
該會宣傳及小區關系小組主席許樹源表示,在美國和歐盟,食物營養卷標的規格均受法例規管,建議政府將食物卷標的字體大小、顏色對比,納入法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