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發布了一項強制性技術法規NOM-252-SSA1-2008,對12歲以下兒童用玩具中鉛的生物利用度,3歲以下兒童玩具中某些重金屬以及可能被學前(6歲及以下)兒童吮吸、舔舐或吞食的學習用品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新法規將于8月13日開始生效。
學前文具包括鉛筆、橡皮、蠟筆、膠水、鈍剪刀、水彩顏料、記號筆、造型粘土、算盤、粉筆和鉛筆刀等物品。而排除在這些要求范圍之外的包括玩具基底的染料、包裝、容器和說明書等不作為產品功能性部件的產品;直徑超過10.16厘米的微箔氦氣球;圣誕節及其他節日,包括兒童聚會的裝飾材料;公園、院子、游樂園或娛樂區域等地方使用的秋千、沙灘、滑梯、兒童帳篷、蹺蹺板、旋轉木馬、圍欄等公共玩具和游樂設施;兒童不會將其放入嘴部吮吸或舔舐的三輪車、乘騎玩具或大型玩具;根據墨西哥臨時性進口制度進口隨后將再出口的玩具和學前文具。
該法規將減少目前產品中針對砷、鋇、鎘、鉻、汞、鉛、硒和銻的最大允許濃度水平具體如下所示:(除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外,物品中硒和鋇的最大允許濃度含量在特殊情況下有所提高),任何三歲以下兒童用玩具或學前兒童用物品,除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外:
·砷–從100 mg/kg修改為25 mg/kg
·鋇–從500 mg/kg修改為1000 mg/kg
·鎘–從100 mg/kg 修改為75 mg/kg
·鉻–從250 mg/kg 修改為60 mg/kg
·鉛–從600 mg/kg 修改為90 mg/kg
·汞–從100 mg/kg修改為60 mg/kg
·硒–從300 mg/kg 修改為500 mg/kg
·銻–從250 mg/kg修改為60 mg/kg
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
·砷– 從100 mg/kg修改為25 mg/kg
·鋇– 從500 mg/kg修改為250 mg/kg
·鎘– 從100 mg/kg修改為50 mg/kg
·鉻– 從250 mg/kg 修改為25 mg/kg
·鉛– 從600 mg/kg修改為90 mg/kg
·汞– 從100600 mg/kg修改為25 mg/kg
·硒– 從300 mg/kg修改為500 mg/kg
·銻– 從250 mg/kg 修改為60 mg/kg
此外,法規將12歲以下兒童用玩具中最大允許鉛含量從600mg/kg減少到90mg/kg。
以下玩具和學前物品的材料必須符合上述最大濃度水平:
·顏料、清漆、亮漆、印花墨水、聚合物和類似涂料
·聚合物和類似物質,包括薄板
·紙張和紙板
·天然或合成紡織品
·玻璃、陶瓷和金屬材料
·其他基底染色或未染色材料,包括木頭、硬紙板、骨制品和皮革
·設計成留有痕跡的材料,如鉛筆尖或鋼筆墨水
·造型和模塑材料,包括橡皮泥和凝膠
·涂料,包括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清漆、漆、玻璃粉末等
法規還規定了目標商品的抽樣要求和具體的測試方法,并將由墨西哥衛生部通過聯邦衛生風險保護委員會(Mexico's Health Ministry through the Federal Commission for the Protection against Sanitary Risk,COFEPRIS)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