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大利亞標準機構頒布了新的玩具安全標準AS/NZSISO8124-1:2010《機械和物理性能相關的安全要求》。該標準在ISO8124-1:2009的基礎上,結合澳大利亞本國兒童的特點進行了修改,對兒童玩具的一般安全、結構和標簽要求及測試方法作出了新的規定,增加了發聲玩具要求、彈射玩具小部件評估方法、玩具槍標識指引、玩具滑板車、半球形玩具5個條款內容。其中發聲玩具要求條款包含了近耳玩具、手持玩具、搖鈴、擠壓玩具、搖籃玩具等條款的內容。
此外,新標準還采納AS/NZS62115作為電玩具的安全要求。對新增的要求進行分析,可以發現該部分新增要求與EN71-1、ASTMF963等歐美玩具標準最近更新的要求基本一致。
對此,檢驗檢疫建議相關玩具出口企業:一是組織相關人員力量對澳新玩具標準進行系統學習。由于部分玩具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對出口到其他國家地區的產品,從材料安全還是結構安全都要低于出口到歐美地區的產品。而當這些國家的標準與歐美新要求同步后,在企業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可能會因此造成產品不符合該國的新要求而被召回。
二是重點對歐美等特別是其新出臺的玩具法規標準進行深入研究。由于歐美的玩具標準是玩具法規的制高點,也是我國的主要玩具出口地區。其他國家地區的玩具標準基本都參照歐美制定,且與歐美玩具標準保持同步更新。因此,如產品滿足歐美標準要求,則也應能滿足其他國家地區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