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公布了關于兒童外套帶拉繩的聯邦安全法規,并于2012年6月公布常見問題解答,以提供對關鍵要求解釋的進一步指導。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授權給CPSC以法規形式指出任何消費品或任何種類的消費品因具有某種特性或不具有某種特性而構成實質性產品危害。最終規定指出,兒童上衣尺寸為2T至12的脖頸和連帽的帶拉繩,及兒童上衣尺寸為2T-16的腰部或底部帶拉繩不符合自愿性安全標準ASTM F1816-97(兒童上衣外套帶拉繩標準安全規范),存在實質性產品危害。
常見問題解答如下:
ASTM F1816-97要求
禁止在尺寸為2T至12的兒童上衣外套的連帽和頸部使用帶拉繩。
如衣服完全展開,尺寸為2T至16的兒童上衣外套腰部和底部露在
拉繩通道外面的拉繩長度限制到三英寸(75mm)之內尺寸為2T至16的兒童上衣的腰部和底部帶拉繩禁止有栓扣、打結、或拉繩末端其他附帶物。如帶拉繩為一根細線,應在后方中部固定。
“上衣外套”范圍
服裝,如夾克和衛衣,一般穿著在其他衣服外部
不包括內衣,但包括在較暖氣候下穿著的薄外套
不包括褲子,短褲和裙子等穿著在下身的衣服
上衣外套勃頸處的帶拉繩的替代物
建議兒童上衣外套脖頸處選擇紐扣、掛鉤、拉環和皮筋。
型號相等和范圍
如果衣服型號不是按數字標注(2T至16),標準如下:
兒童衣服型號(L)相當于12
兒童衣服型號(XL)相當于16
如果衣服型號較多,可根據ASTM F1816-97設置型號。
舉例說明
因為標準中“帶拉繩”定義不只局限于燈芯絨、絲帶或可纏繞的帶子,領帶也被認為是帶拉繩。
歐委會自愿性標準15(j)規定中帶拉繩不包括皮帶,所以不認為其是帶拉繩,也不屬于產品危害范圍之內。
CPSIA3規定的兒童上衣外套的附加要求
表面涂層限制(16 CFR 1303) – 顏料中鉛含量不能超 0.009%,如
紐扣
鉛含量限制- 任何可接觸到的部件鉛含量不能超過0.01%
衣服限制(16 CFR 1610) –兒童服裝必須符合服裝和紡織品可燃性標準
測試和認證-所有適用于12歲或12歲以下兒童穿著的衣服,如兒童上衣外套,必須具有認證文件,表明其完全符合兒童產品安全規定。
溯源標簽-所有適用于12歲或12歲以下兒童穿著的衣服需含有明顯且固定的標志,應固定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且提供相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