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危機易觸發行業“整風”運動,如三聚氰胺事件。強生的“致癌門”創造的強大輿論壓力迫使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出臺了《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4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在很多媒體沸沸揚揚地呼喚標準的背景下,兒童洗護的行內人士卻驚人地一致選擇了靜默,不是怕槍打出頭鳥,而是對行業標準有著更深層的思考。
寡頭制造商的原罪
在《指南》實施以前,我國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的日化用品檢測標準,有據可查的僅有2007年1月衛生部頒布實施的《化妝品衛生規范》,文中規定,在化妝品微生物質量方面,成人化妝品的菌落總數不得大于1000CFU/m,而嬰幼兒兒童化妝品菌落總數不得大于500CFU/ml。此外,對于孩童類化妝品中鉛、汞、砷等化學物質的限量要求則是與大人無異。
此標準非常模糊,甚至可說有等于無,寡頭制造商因此肆意妄為,產品暴露出質量問題后口口聲稱符合中國的標準,實質上執行著遠低于全球的標準。“雙重標準”是寡頭制造商的原罪之一。
其二,仗著強勢的行業地位,寡頭制造商往往獲得更多的參與制定標準的機會與話語權,更多的把資源傾向自己的可能性,如2009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QB/T 2835-2006免洗護發素》,三位起草人中寶潔、歐萊雅就占了兩大席位。
這種既當球員又當裁判的玩法,顯然對本土的兒童洗護企業非常不公平。它綁架了我們的行業標準。
新規很好很溫柔
新《指南》被媒體批評,措辭含糊、預料推行不樂觀、難起監管作用。其實,對新規行業人士有另一種另類解讀——很好,很溫柔。國內眾多行業“一放就亂,一抓就死”,新規體現得更多的是國家出于兒童洗護行業的呵護。
亞洲PHPC(個人護理及家居清潔用品市場研究中心)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谷俊認為,兒童洗護行業還很稚嫩,還沒到出臺行業標準的火候與地步。沒有必要對一個還是很弱小的行業制定嚴苛的行業標準,若現在制定的話,對行業來說,標準更多意味著是對行業的束縛,不利于行業的成長。
谷俊分析,兒童洗護只是國家眾多產業中的一個小領域,比起食品安全,地溝油、奶粉等影響范圍更廣、危害更大的領域更加迫切地需要出臺行業標準,這也是國家為什么在強生事件之后,并無什么實質性的大動作的原因之一。
大部分行家對標準還是表示歡迎的,但擔憂也是存在的。上海添樂卡通日化用品公司市場總監陳榮盛在接受《洗滌化妝品周報》記者的采訪時表示,“其實大部分的生產企業來說,制定兒童洗護行業的行業標準目前還是太早了。若非要制定,嬰幼童(0-3歲)這塊可以先走,兒童洗護這部分還要再觀察。”
而本次新規,重點在于它只是一個申報與審評指南,并非政策,不帶法律強制性,力度可謂溫柔,而對產品具體標準措辭不嚴,彈性比較大,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標準”。陳榮盛提出,看標準的松緊程度來決定接受程度,前期是行業規范,如《指南》,后期成為政策要求,中間需要一年至一年半的過渡時期,如此更容易被業內“消化”。
不以扼殺為目的的標準
標準是遲早要降臨的,我們需要標準,否則標準只能淪為寡頭制造商的“肉票”。
誰來制定?如何制定?
不三不四的標準,只是行政部門在辦公室閉門造車,沒有調研,廣征意見,是行不通的。這種政策對于企業來說總是不公平的。
陳榮盛提出應該更多考慮中小企聲音的建議,“在起草階段,除了強生應有更多的同行加入,細致斟酌一字一句對企業的殺傷力,公開透明征詢行業意見,經過公示反復討論后才經得起考驗,和落得到實處。凡不是外國寡頭以扼殺本土品牌為目的的行業標準我們覺得都是可以接受的。”
制定的內容是什么?這是業內人士關注的焦點所在。
關于一般行業標準要求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技術指標,成分標識,如對產品成分的標準區間,鉛、汞、砷等化學物質的限量要求;二是對生產過程的科學控制。
若對第一環節成分含量的要求,淘汰了一些山寨廠,大部分企業都可以做到,標準提高直接帶來成本增長,產品價格的提高,從更高的角度談,對所有的制造商來說重新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對行業的整體影響不是很大。
若對于第二環節,生產車間的硬件控制嚴格會對企業造成嚴重困擾。谷俊告訴《洗滌化妝品周報》:“如若按照GMP標準來生產兒童化妝品,標準太高,對中小企業來說將是一個致命的打擊,將打死一大片中小企業(GMP標準是一套適用于制藥、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對從原料、人員、設施設備、生產過程、包裝運輸、質量控制等方面嚴格規定)。”
多數的行家普遍希望標準更多側重于第一環節技術指標、成分標識。而對于標準具體何時實施合適?“我們的兒童洗護市場落后歐美多少年,就得等多少年,但不排除突發全國性事件,如三聚氰胺事件,可以促使行業標準的提前誕生。我認為,當生活水平持續發展,對產品的認知不斷提高,現有狀況再不能滿足大家對于產品的要求時,標準就會水到渠成、順應而生。”